镶黄旗委组织部贯彻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做到四个到位
近日镶黄旗委组织部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为主线,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调查研究、服务群众到位。基层调研轻车从简、减少报道,部领导每年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2个月,每年至少牵头主持1项重点调研课题,完成1篇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严格控制随行工作人员,下牧区嘎查调研一律不吃饭。畅通意见渠道,重大政策出台前,通过报刊、网络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听取意见。健全信访、网络、电话“三位一体”的受理机制,推进党政务公开,完善信访接待,建立组织部长信访接待日制度,部领导及时阅处群众来信。
二是精简会议、文件编发到位。未经批准,不举办或参与各类庆典、座谈会等,严禁以部机关名义主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活动。控制会议规模,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及人员参加。提高会议实效,会议事先充分准备,广泛深入听取意见,科学安排会议日程,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严控仪式性活动,机关干部一律不出席地方举办的表彰庆祝等活动,不以个人名义题词或发贺信、贺电。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已有明确规定且仍然适用的,一律不再重复发文。凡是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镶黄旗公文安全传输系统发送的事项,不再印发纸质公文。实行工作简报审批备案制度,大力推行“短实新”文风。
三是严格出境、勤俭节约到位。杜绝组工干部以及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公款出国旅游。压缩办公经费,严格执行公车管理有关规定,从严安排出差,严格执行报批程序,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公务接待一般与旗接待办联系就餐。降低会议成本,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会议经费开支标准和会议管理规定,工作会议会场一律不摆制作会议标语,不举办文艺演出,除会议统一发放的文件、材料外,不发放任何参考材料、宣传材料、画册、文具用品等。
四是严于律己、检查落实到位。召开会议、印发文件、开展工作充分考虑基层的承受力,不提不切实际的要求。严格控制检查、评比、表彰等活动,到基层以及有关单位开展考核等工作产生的费用,由部机关全额负责。严禁组工干部参加行政事业单位的宴请以及收受礼金和各类礼品等。部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执行。自觉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社会媒体的监督。完善部机关工作作风自评评议制度,对评议和群众来信中反映的突出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把执行情况纳入组工干部的管理和考核,对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