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旗、苏木两级党委换届也已经顺利结束,科学规划了我旗未来五年的总体发展思路和奋斗目标,任务艰巨繁重,责任重大,影响深远。如何在新形势下顺利实现既定的目标任务,是我们所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而积极探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为实现各项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显得尤为迫切。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明确科学的指导思想,为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以惩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这是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偏离的一个大方向,是我们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离开了这个指导思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实现社会全面进步自然也就失去了基础和保障。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注重党的作风建设,在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上有新举措
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各级党委、政府要自觉承担起反腐倡廉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它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责任制报告制度,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加强对《廉政准则》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注重从严治党,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上有新突破
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组织领导,重大案件及时向当地党委及上级纪委请示。加强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拓宽案源渠道,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完善查办案件联席会议和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检法司、审计、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查办案件中的作用,形成办案合力。突出查办案件重点,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及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案件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在征地拆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件。对已办案件深入剖析、总结教训,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在服务科学发展上有新成效
要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定政治立场,保证政令畅通。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十二五”规划部署要求,强化对党委、政府关于推进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行政机关政务服务和执纪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健全规范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长效机制,加强矿产资源开发整顿规范管理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对食品安全、惠农惠牧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房地产开发、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各种违规行为。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注重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在保障民生上有新建树
认真解决在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民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建设质量、廉租房分配使用和社保基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低保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制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小金库”专项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和责任体系。严格执行征地拆迁法律法规,建立完善公平合理的征地拆迁补偿机制。按照纠建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重点围绕教育、卫生、就业、社保、住房等涉及民生方面的工作和供水、供电、供暖、交通、公共安全等群众关注领域,大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和惩防体系建设做到“协同抓、配合抓”,在源头治腐上有新起色
抓紧落实《惩防体系建设2008—2012年实施方案》和《任务台帐》所确定的反腐倡廉建设任务,确保2012年如期完成惩防体系框架建设。加快推进教育、卫生和牧区、社区等基层组织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基本形成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常态、动态的监督检查机制,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惩防体系各牵头和配合单位分解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升惩防体系建设整体水平。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以基层组织为重点,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上有新作为
认真落实《牧区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加强对牧区基层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健全完善牧区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所承担的重点工作,全面部署并推动落实。加强对苏木镇机关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规范嘎查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和基层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健全问责机制。全面落实“四权四制”村治模式,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社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对社区公共建设投入、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群众的诉求,维护党委、政府的权威和良好形象。
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注重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在履职能力上有新提高
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先争优活动成果,深化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继续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中纪发〔2009〕9号、10号文件精神,加大纪检监察机关班子成员及干部的交流力度。加强对基层纪委工作的指导,配齐配强人员,健全监督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扩大派驻机构覆盖面,严格派驻机构考核,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