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镶黄旗完善“三项谈话”制度强化干部监督管理

  镶黄旗不断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力度,通过完善日常谈话、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三项谈话”制度,着力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效保护和促进了干部“健康”成长。
  一是创新日常谈话方式,打好“免疫针”。结合上级纪委查处通报的典型案例,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看得到的管不到,管得到的又看不到”这一情况,积极探索有效谈话方式。延伸谈话范围,把以往主要由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与各苏木镇、各部门主要领导谈话的方式,延伸到由旗四大班子领导参与谈、班子领导与班子成员个别谈、民主会上集中谈,使得领导人人身上有任务,个个肩上有责任。明确谈话内容,谈话者对被谈话者了解什么情况就谈什么情况,存在什么问题就谈什么问题,需要纠正什么问题就谈什么问题,改变了以往“了解情况的不能谈,能谈的不了解情况”的弊端,谈话效果更加明显。
  二是完善任前廉政谈话,打好“预防针”。凡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必须接受由旗纪检、组织部门组织的集体任前廉政谈话,必须与旗纪检部门签订《廉政承诺书》。积极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向全旗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家属发出廉政倡议,教育引导干部家属积极支持协助配偶的工作,不为家庭和私人的利益要求配偶做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事情,争当一名“贤内助”、“廉内助”。
  三是严格实行诫勉谈话制度,打好“消炎针”。通过在述职述廉、明察暗访、民主评议、受理信访举报中发现领导干部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制定诫勉谈话方案,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既严肃指出所犯错误,又帮助其分析产生错误原因,提出纠正的办法。对领导干部所犯错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其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又感到组织的真心爱护和温暖,增强其改正错误的信心,避免小错酿成大错。

来源::镶黄旗纪委监察局 作者:李明喜 发布时间:2012-10-25 09: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