镶黄旗三项措施加强节前廉洁自律工作
镶黄旗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结合起来,采取三项措施加强节前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一是加强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组织旗委中心组成员及苏木镇、旗直单位共计61个部门的党员干部在旗党风廉政教育基地专题学习了《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廉政准则》规定的8个“禁止”、52个“不准”约束自己,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各项规定,而且要严格要求并切实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二是严肃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严禁各单位、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用公款或变相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出(国)境旅游,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乱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购物券,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茶话会、联欢会,不得举办没有实质内容的节日庆典活动,消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继续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切实从资金来源上堵塞漏洞。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实行专门监督与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建立起电话、网络、信访为一体的举报网络,密织监督网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旗纪委监察局联合审计、财政部门进行不定期的明查或暗访,将此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按管理权限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并进行严厉问责,对影响恶劣的案例,进行通报或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