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镶黄旗“四举措”加强基层纪检组织管理

  镶黄旗以旗、苏木镇两级党委换届和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四措并举,着力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与管理。
  一、配强基层纪检组织人员。在换届选举中严肃换届纪律,把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优秀干部选配到苏木镇纪检监察岗位,担任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委员。目前,全旗3个苏木镇纪委均配备了纪委书记和专职副书记,平均年龄38岁,全部都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同时,在旗直机关党工委、公安局党委设立纪委,在旗国土资源局等5个单位设立纪检组,共配备纪检干部33人,充实壮大了基层纪检组织力量。
  二、明确纪检组织职能职责。围绕我旗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旗纪委对基层纪检组织实行统一管理,加强对基层纪检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和考核,基层纪检组织的履职能力有了明显增强。指定由一名副书记负责基层纪检组织工作,指导基层纪检组织建立完善了工作职责、工作流程,请示报告、议事规则、学习培训、查办案件、保密纪律等各项制度;对所辖基层党员进行教育;协助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相关工作等。
  三、健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旗纪委充分利用月例会、半年工作汇报会之机,让基层纪检组织谈工作、亮成绩、查问题、找不足,以会代训。同时,采取“走出去”的方式组织新提任的基层纪检干部外出轮训,开阔视野,提高业务能力。建立旗纪委各室与基层纪检组织包联工作机制,推动基层纪检工作规范开展。并在实践中继续探索创新,不断健全和完善基层纪检组织建设,更好地推动基层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四、完善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年初,旗纪委根据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全旗中心工作,制定下发目标任务,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开展干部监督教育、加强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量化赋分,科学评价,并强化结果运用,做为基层纪检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增强基层纪检干部履职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来源::镶黄旗纪委监察局 作者:李明喜 发布时间:2011-11-16 1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