镶黄旗开展“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情况综合(二)
政法委:2010年3月22日,旗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东汉主持召开机关工作会议,学习贯彻落实全旗党建工作暨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会议精神,学习纪委、宣传、组织、统战等部门领导的讲话和旗委副书记赛娜同志的动员讲话,重点学习了旗委书记周金桩同志的重要讲话,结合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近期重点作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改选党支部书记。做好党支部日常工作,并做好上报信息等方面的工作。二是结合“转变作风建设年”工作,修订完善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坚持每周五的学习例会制度。三是重新完善“镶黄旗政法网”,充分发挥好对外宣传的作用。四是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全旗政法暨平安创建工作会议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要上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方案及各类材料。适时组织由旗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人员组成的专门督查组,对会议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综治办牵头修订、丰富“平安创建”具体工程的具体内容。五是对苏木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工作人员、草原110联防队员进行培训。六是制定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组织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组成的督查工作组,对政法各部门执法情况进行督查。
纪委监察局:为巩固全旗“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有效解决一些党员干部、个别领导班子在政治、思想、纪律、学习、工作、生活等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善于领导、科学发展、奋发有为、能当重任的领导班子,建设改革创新、有真才实学、能真抓实干、公正廉洁的干部队伍,为全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艰苦奋斗、勇于崛起、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近日,镶黄旗召开全旗“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对全旗开展“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以推动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为主线,以优化两个服务:即服务基层群众,服务市场主体主要内容,以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党员干部为重点,着力解决精神不振、创新不够,工作不实、落实不够,环境不优、服务不够,要求不严、自律不够四个方面的问题。活动分学习动员、提高认识,查摆问题、整改提高和督查考评、总结公布三个阶段组织实施,全旗各苏木镇、各机关、各单位全部参加。
学习动员、提高认识阶段主要是传达贯彻旗委(扩大)会议、旗人大、政协“两会”精神,进行“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各苏木镇、各单位各部门联系实际研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在旗电视台开办“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专栏节目,加大宣传力度,组织重点单位、重要部门以及苏木镇主要领导通过媒体作出加强转变作风建设的目标和措施的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查摆问题、整改提高阶段主要是采取自己找、相互提、领导点、组织查、社会评等方式,进一步查找梳理部门和个人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找出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苏木镇、各单位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从完善制度入手,重新制定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行为准则。着力完善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首问负责制。
督查考评和总结公布阶段主要是由旗活动领导小组督查考核组对各苏木镇、各单位开展“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组织社会各阶层人士进行民主评议;把“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绩效考核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苏木镇、旗直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各苏木镇、各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旗委、政府在年底召开全旗“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总结表彰大会,总结推广全旗作风建设先进经验与做法,建立深化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同时对评选出的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诚信型、廉洁型“五型”机关和学习好、服务好、作风好、绩效好、形象好“五好”干部进行表彰,对考核结果排在后三位的单位和其主要领导在全旗范围内进行通报。
人民法院:近日,镶黄旗人民法院召开“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会上,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额尔敦巴特尔同志作了动员讲话,认真传达贯彻了全旗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并对我院开展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动员,要求全院干警从以下几方面,全面加强我院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一是在求真务实上取得新成效。在办案过程中要以质量与效率为核心,做到文明司法、秉公办案;要运用好调解手段,着力营建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外调解和执行和解、再审调解的全程调解格局,切实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要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强化民本意识,以积极的态度救济民权,以快捷的审理解除民忧,以公正的裁判保障民利,以优质的服务减轻民负,以有力的执行实现民愿。二是在学以致用上取得新成效。要求法官必须有深厚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具备高素质的综合能力。要根据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不断增强学习的紧迫感,着眼于解决司法实际问题,不断提升化解矛盾、解决纠纷、驾驭庭审、适用法律的本领,将学习和调研的效果转化为司法保障的能力。 三是在团结和谐上取得新成效。要求全体干警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多理解、多沟通、多宽容,切实做到团结协作、相互尊重、宽以待人,从有利于促进审判工作有序开展,有利于维护好法院形象的高度出发,正确处理好部门与集体、个人与集体的关系,自觉服从全院工作大局,推动我旗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四是在廉洁自律上取得新成效。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进一步加强自身修养,自觉抵制各种消极腐败思想与行为的侵蚀,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把司法的清正廉洁看作是对法律真诚信仰的不懈追求。
宣传部:3月30日,旗委宣传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传达了全旗党建工作会议暨转变作风建设年动员大会精神,重点学习传达了旗委书记周金桩同志在全旗党建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转变作风工作与当前宣传思想工作结合起来,要在政治、思想、纪律、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严于律己,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思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形成艰苦奋斗、勇于崛起、风清气正的良好作风,为全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
司法局:3月30日,镶黄旗司法局召开会议,组织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了全旗党建工作暨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会上,重点学习了旗委书记周金桩,旗委副书记、旗长宝日夫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其他有关领导的讲话,并结合实际安排部署了2010年全局党建和“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任务。会议要求全局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全旗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强化和改进党建工作的重要性,把党建工作纳入司法行政整体工作部署,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抓好党建工作,促进党建工作协调发展。要进一步振奋精神,强化责任意识,突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着力维护社会稳定,着力推进民主法治,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着力保障民生权益,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要按照全旗“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要求,在巩固“软环境建设年”活动和纪律作风整顿成果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转变作风建设年”活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围绕全旗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高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全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