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
严明纪律要求
近日,镶黄旗纪委监察局发出专门通知,对元旦、春节期间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提出明确纪律要求。一是要求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各单位党员干部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头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节日期间,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活动,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联欢会。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表彰奖励活动,禁止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发放贵重礼品和纪念品,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节日活动巧立名目向任何单位和群众乱摊派、乱收费。二是要求各级干部职工(包括处级、科级、一般干部、国家机关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生日、寿诞、周年、升学、乔迁等机会宴请宾客敛财。领导干部不仅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各项规定,而且要严格要求并切实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三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严禁领导干部个人私自驾驶公车,坚决杜绝私驾公车等违纪行为。 四是严禁各级干部职工参与赌博,并确保本单位、本部门干部职工不参加赌博活动。坚决反对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五是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抓好本部门、本单位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严格禁止奢侈浪费工作的落实,如发现本单位、本部门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及时予以制止,对本单位干部职工有违规、违纪行为不教育、不制止、不处理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人的责任。六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举报制度。实行专门监督与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倡导文明、健康、节俭的社会主义新风尚,坚决制止节日期间的奢侈浪费行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