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基层党建责任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从严治党“1+3”制度体系,制定落实《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八项要求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健全“五个一”工作机制、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实施意见》、《实行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从严治党责任问责的暂行规定》,健全旗委党建工作例会、常委分工负责和联系点制度,建立苏木镇党委抓基层党建激励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员中心户定期述职评议考核机制,压实党委(党组)党建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完善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形成党委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建格局。
二是加大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比重。严格落实党建“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要求,将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确定为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大党建工作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中的考核比重,指导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强化基层党建责任落实。同时,强化结果运用,把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评价各基层党(工)委、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各级党组织书记政治上强不强、实绩好不好、作风正不正、工作称职不称职的重要内容,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正确理念,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推动形成大抓基层、固本强基的工作导向。
三是强化党建“五个一”机制落实。认真落实党建“五个一”工作机制,召开全旗牧区基层党建暨重点工作会议、3次旗委常委班子苏木镇现场办公会议、4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开展专题督查调研活动,组织旗委常委班子、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深入30余个嘎查,对“推进四个全面、加强重点工作落实”进行了分析研究和安排部署;发挥4个基层党建指导组和4个纪律作风巡查组督查指导作用,深入基层指导开展党建工作,督促落实党建责任,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制定《2015年度全旗各基层党(工)委书记和嘎查(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抓好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切实推动基层党建各项任务落实,形成基层党建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