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镶黄旗建立四项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为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增强源头治腐能力,镶黄旗结合贯彻盟纪委(扩大)会议精神,根据各苏木镇、各部门工作实际,从建立四项机制着手,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一是组织领导机制。成立旗、苏木镇(部门)两级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严肃纪律责任,对不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搞形式主义的,进行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廉政风险等级升级或转化为严重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是排查风险机制。各苏木镇、各部门通过界定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外部环境风险,重点查找工作中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从岗位职责具体业务工作入手逐一排查廉政风险。并将风险点细化为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制度机制风险等。对排查出的风险点进行评估、公示,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
  三是落实监控机制。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廉政风险清查、防范措施得力,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风险防范措施就要跟进到哪里,使每个岗位上的人员都及时受到提醒教育和应有的监督制约。同时,从健全制度入手,有针对性地制定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努力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融入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最大限度地减少廉政风险。
  四是评估考核机制。各苏木镇、各部门每半年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进行一次自查,认真总结经验和做法。年终,旗委结合检查考核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各苏木镇、各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并根据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要求,及时调整风险内容和防范措施,完善工作程序,逐步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纠错整改和责任追究等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

来源::镶黄旗纪委监察局 作者:李明喜 发布时间:2012-03-16 11: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