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镶黄旗三项措施加强集中行政服务队伍建设

  镶黄旗在推进集中行政服务工作中,把加强窗口人员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从加强业务理论学习、建立激励机制、健全监督体系入手,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有力推动了全旗集中行政服务工作规范高效运转。
   1、加强业务理论学习,提升服务能力。各窗口单位选派优秀中层干部到行政服务中心任窗口首席代表,选派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的骨干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打造优化环境“第一窗口”形象。采取集中学习、业务培训等方式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以及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制定了《集中行政审批服务及“四级联动”体系考核办法》、《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投诉监督管理制度》等16项制度,窗口单位管理考核机制更加科学规范,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2、建立激励机制,增强服务意识。把集中行政服务中心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阵地,制定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由旗财政统一为窗口工作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建立健全各类管理档案和信息记录,对工作积极、服务质量高、公众评价好的窗口工作人员优先提拔使用,充分调动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3、健全监督体系,规范服务行为。旗纪委监察局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效能监察室,加强对窗口单位的效能督查,加大对项目和收费应进不进、多头受理以及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完善行政审批管理系统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监督各窗口单位严格按照服务承诺和工作流程开展工作。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整合人大、政协、司法机关、新闻媒体、企业群众监督资源,健全投诉处理机制,接受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制定《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办法》及《效能告诫和责任追究制度》,对系统管理、系统运行、预警纠错、绩效评估、投诉处理和情况通报等进行明确规定,使整个许可办证过程“看得见、行得正、管得住”。

 

来源::镶黄旗纪委监察局 作者:李明喜 发布时间:2011-05-10 09: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