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根据盟纪委、盟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锡群组办发〔2014〕39号)精神,镶黄旗特制定印发《镶黄旗“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各苏木镇和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深刻领会中央、自治区、盟委和旗委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坚决反对“四风”,以踏石留印的责任担当,严肃认真地做好整治工作。
二是明确整治重点场所和具体负责单位。这次整治主要针对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实行会员制的会所、只针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违规出租经营的场所。旗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公安、民政、住建、商务、文化、税务、工商、旅游、宗教等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组织力量集中开展专项清理,切实解决存在的违法设立经营、侵占群众利益、助长奢靡之风、滋生腐败行为等问题。
三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由旗委统一领导,旗纪委监察局负责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负责对违纪违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组织处理;工商、住建部门牵头负责对私人会所进行调查摸底,社区要及时了解掌握情况,配合监管部门实施有效管理;各督导小组要加强对各部门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在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把关、建章立制、整改落实等环节,把专项政治的要求督导落实到位。
四是全旗党员领导干部全部签订承诺书。截止7月10日,全旗共有493名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此次活动,均做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承诺,其中处级领导28人,科级领导(包括非党、非领导职务)465人,领导干部承诺率达到100%。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党办督查室和政办督查室将强化监督检查职责,在纪委党风政风室专门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对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对凡是出入私人会所的党员领导干部,一律视为违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以形成威慑,警示教育党员干部。
六是将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是教育实践活动反“四风”重要内容。。教育实践活动中,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将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公开承诺纳入对照检查的内容,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明示,自觉接受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承诺情况在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