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党建联盟
当前位置:干部人才 -- 镶黄旗“五项监督”措施规范干部监督工作

镶黄旗“五项监督”措施规范干部监督工作


   近年来,镶黄旗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五项监督”,使干部监督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轨道。
   一是党内监督。旗委把各部门班子民主生活会作为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深化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制度。
   二是纪律监督。实行廉政谈话制度,由纪委、组织等部门对新提拔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健全干部信息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组织、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信访等部门干部信息联席会议;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坚持执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因工作需要调离原单位的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三是权力监督。盯紧“重要岗位”,重点监督了在人、财、物管理部门和执纪执法机关岗位的领导干部,实行定期轮岗;关注“重要时间”,适时有效监控领导干部职务升迁、乔迁新居、婚丧嫁娶、子女升学、逢年过节等重要时段的行为,严肃处理顶风违纪、借机敛财的行为;抓紧“重要环节”,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把好民主推荐、任前公示等重要环节,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任用氛围;看紧“重要场所”,纪检监察等部门不定期到餐饮娱乐场所进行明查暗访,及时了解干部上下班纪律,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四是群众监督。全面推行考察预告制、公示制,进一步扩大公示面和知情范围,收集各个方面的情况反映,提高了被考察对象情况的客观真实性。设置了监督信箱,开通了“12380”监督电话,畅通了干部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
   五是舆论监督。旗委积极鼓励和支持旗电视台、《镶黄旗报》、镶黄综合门户网、镶黄旗党建网等新闻媒体对党委、政府的重要决议、决定、重大政策的出台等事项,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公开报道,及时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进行跟踪监督。

自《组工信息》第18期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3-15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