镶黄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关于落实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旗委巡察办:
根据旗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对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文件要求,现就我局党组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我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会议,全面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全体党员和局各股室、所、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基本情况
2018年11月15日至12月21日,旗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19年1月31日将巡察意见向我局党组进行了反馈。巡察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局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的11个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改进意见建议。
三、整改落实情况
我局党组针对旗委第二巡察组提出的问题,认真细致制定了整改方案、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整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11项,整改完成率100%。
1.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组管党治党主动思考缺失、凝聚力不足,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重大项目、资金上会讨论不足,党组成员间沟通有待加强。
一是深入学习习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理论学习,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主动思考能力,强化思想认识。二是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涉及重大问题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一律通过局党组会议,由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后集体决定。进一步修订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将“三重一大”事项集中讨论、研究,同时,制定年度“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并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监督;三是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纪律和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扎实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政治学习制度,开展了集中学习、集中讨论。四是党组成员加强沟通,本着“为了一个共同目标,走到一起来了”的工作原则,求大同,存小异,班子成员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领导班子工作效率。
2.学习教育走过场。一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学习记录不完整。二是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度不够,学习重形式、轻内容、轻理解,存在应付心态。三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不及时、不全面。
一是制定2019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中,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和两次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自治区、盟、旗级有关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作为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坚持经常学、反复学、持续学,坚持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每周五下午组织全体党员,逐字逐句学习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确保全体党员干部学深悟透十九大精神。
3.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局党组未单独开展对意识形态的安排部署,档案、制度缺失。通过个别谈话发现部分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理解不深刻。
2019年上半年,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找准立足点,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我局各项重点工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方针,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有效地抓好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学习和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始终牢记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时刻绷紧意识形态这根弦,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抓牢。建立健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4.党建工作抓得不够严实,存在重业务轻党建思想。一是近几年所有发展党员信息资料不全,没有入党申请书、没有积极分子和重点培养人员档案、没有党员转正公示;组织关系转入转出和排查记录缺失。二是党建工作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不及时。三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开展形式单一,落实过程流于形式,党支部会议记录不完整,部分党员笔记不全;党课次数不足,内容简单,党员参与积极性不高。
一是完善发展党员相关信息资料,对近几年发展党员的信息逐一核对整理。组织专人到旗组织部学习发展党员及党建等工作流程,做到心中有数,避免在以后的工作中出现上述方面的问题。二是党建、党支部工作档案资料安排专职党员负责,并由负责会议记录的同志及时进行梳理记录,党组、党支部会议记录明确由专职党员负责。同时,全面完善各项会议记录,严格规范做好记录、汇总,指派专职党员具体负责保管,留档备查,逐步充实党建各项档案内容,强化档案收集管理工作,彻底解决档案材料收集、整理不及时等问题。三是制定了2019年“三会一课”学习工作计划,根据党员思想新的变化,充实新的内容,以丰富讲课的内容,拓宽讲课的路子,提高讲课的质量。
5.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职工福利。2018年住建局未注册工会会员的情况下使用经费账户资金发放工会职工福利46人共计15640元。
违规发放职工福利向各位职工收取并上缴旗财政国库。建立和规范本部门工会机构及福利发放制度,解决违规发放职工福利问题。
6.制度建设不健全、执行不力。干部职工请销假、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领导干部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存在干部管理宽松软问题。
完善了《镶黄旗住建局考勤管理制度》,安装考勤指纹机,严肃机关工作纪律。完善《镶黄旗住建局公车使用管理办法》、《镶黄旗住建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增强领导干部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自身职责,严肃责任追究。组织专人到旗组织部学习业务知识,加强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学习,完善干部档案管理,强化干部职工组织纪律意识。
7.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会计科目运用不合理、报销票据不正规,部分凭证领导未签字、缺少费用支出明细及相关文件、合同。部分工程款有代领现象,且没有相关领导签字。
严肃财经纪律和财务监督管理,规范财务报销票据单据管理,认真研究解决经费收缴、财务管理、资金使用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检查,寻找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杜绝该类事件再次发生;强化财务人员的财经纪律学习培训,增强业务能力。对不正规、支出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凭证进行了整改、补充。充分调动财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财务人员依法按章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按照新规范新要求,对财务制度进行了重新修编,健全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
8.差旅费报销不规范。2016年12月20日,没有相关住宿人员信息和文件的情况下支付给王小花住宿费5900元;差旅费报账滞后,2017年差旅费报销票据中有2014、2015年票据。
严格按照合同内容条款执行相关工作。我旗聘请内蒙古工大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镶黄旗新宝拉格镇总体规划(2015-2030)》规划编制工作,合同约定由我局负责在镶黄旗工作期间的住宿、餐饮的费用。完善《镶黄旗住建局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按照新规范新要求,完善报销相关内容。
9.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组虽然召开专题会议落实主体责任,但仍然存在分解落实不到位问题,没有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班子成员对分管的股室工作人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抓的不严。党风廉政档案不完善,存在网络抄袭应付检查现象。
一是进一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对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职责进一步细化,加强主动分担党组集体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识;二是近期开展全旗住建系统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坚持“一岗双责”,按照“谁管的业务,谁负源头治理”的要求,分管领导经常性开展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主动了解掌握分管部门、股室干部职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心谈话、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执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完善补齐相关档案,严肃批评教育网络抄袭现象,杜绝该类事件再次发生。
10.在巡察期间出现单位在职员工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现象,对单位带来负面影响。
召开党组会通报吉木斯同志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事件,吉木斯同志也做了书面检讨,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对吉木斯同志给予警告的处分,会议议定吉木斯不再担任住建局工会主席职务。住建局以该事件为抓手,开展全局警示教育活动,主动查摆问题,深入查找在工作履责、遵纪守法、制度执行、清正廉洁等方面的问题,以作风建设为导向,不断强化干部作风建设,把作风建设的成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11.“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责任意识不够强。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够,日常监督不到位,党风廉政工作宣传教育不到位,制定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不全面,存在廉政风险。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结合住建系统实际,制定《镶黄旗住建局2019年党风廉政责任制“一岗双责”实施方案》,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将“三重一大”制度与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对重大事项以及关系机关干部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认真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明确监督职责,建立健全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责任。对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的紧迫性,严峻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深刻,主体责任意识、“一岗双责”意识虽然树立起来,但还需要进一步强化。
镶黄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