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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嘎查“两委”职责规范

 

一、嘎查党支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嘎查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嘎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嘎查委员会、嘎查牧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嘎查委员会、嘎查牧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按照嘎查支部建设“五个好”目标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加强对嘎查委员会的领导,支持嘎查委员会依法独立开展工作。

4、深入开展调研活动,针对本嘎查实际,会同嘎查委员会制订出切实可行的经济发展规划和措施,逐步实现本嘎查的全面小康。

5、领导和推进嘎查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嘎查牧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嘎查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6、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负责本嘎查干部、后备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8、搞好本嘎查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二、嘎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1、嘎查委员会在苏木镇党委、政府的指导和嘎查党支部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在牧区的各项方针、政策,依法管理嘎查事务,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牧区各项事业的发展。

2、认真学习贯彻法律、法规、政策和苏木镇政府的各项规定,完成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全心全意为牧民服务,及时反映牧民的意见和要求,接受牧民监督,维护牧民的合法权益。

3、定期组织召开嘎查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涉及本嘎查牧民生产、生活的重大事项。关心群众疾苦,及时解决牧民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4、支持共青团、妇女、民兵组织的工作,积极主动地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5、密切联系群众,研究牧区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和带领牧民群众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牧区经济,多渠道增加牧民收入。

6、及时调解各类纠纷,化解各种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7、积极开展依法治村活动,组织牧民学习、宣传法律知识,不断完善、充实本嘎查自制章程。

8、依法管理本嘎查所属集体土地和其他资产。

三、嘎查党支部书记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乡镇党委和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有: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嘎查“两委”联席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定、指示,结合本嘎查的具体情况,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 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工作。

3、 认真制定和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和执行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及上级组织报告工作。

4、 经常与支部委员会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党群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积极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5、 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了解掌握本嘎查群众的思想动态,注重培养有文化、有头脑、有思想的年轻后备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按《党章》、按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负责本嘎查的两个文明建设,要成为本嘎查深化改革,发展市场经济共同致富的带头人。

四、嘎查长职责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必须在嘎查党支部的领导下按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工作,努力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积极引导和带领牧民群众进行结构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方式,促进畜牧业组织化、产业化进程,提高牧民收入。

4、 维护本嘎查企业、经济合作组织和牧民的合法权益,做好生产服务、协调工作,促进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5、向广大牧民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牧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治安,实行计划生育。

6、积极办理本嘎查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负责本嘎查道路、学校的修建,整顿村容,搞好公共卫生,照顾“五保户”,组织牧民学文化、学技术、开展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

7、及时调解各种民事纠纷,增强嘎查牧民内部团结,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维护牧区稳定,预防和减少犯罪。

8、对本嘎查区域的土地加强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建设和保护草原生态。

五、嘎查委员会会计职责

1、自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各种帐目,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村务、财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同时,做好村务、财务公开记录。

3、凡属集体财物,必须上帐、入库,做到帐物相符,严防固定资产流失。

4、节俭开支,坚决杜绝不合理开支和乱收费现象。

5、严禁弄虚作假,管理好会计档案和文书档案。

6、熟悉本嘎查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对各种基础性资料、数据书写规范、记录详细。

7、主动当好嘎查支部书记、主任的参谋,积极参与本嘎查的各项中心工作。

六、嘎查妇代会工作职责

1、向牧区妇女宣传党和国家在牧区的方针、政策。教育妇女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引导妇女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代表妇女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2、开展“自重、自信、自省、自励”教育,组织牧区妇女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

3、发动、组织本嘎查妇女搞好畜牧业生产和多种经营,发展牧区商品经济,勤劳致富。

4、教育妇女遵纪守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抵制封建迷信和落后习俗,向拐卖妇女儿童、卖淫、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和残害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妇女卫生知识,引导妇女实行计划生育、教育好子女,讲究卫生、预防疾病,关心妇女劳动保护。

6、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拥军优属活动。提倡勤俭持家、尊老爱幼、邻里和睦、遵纪守法的文明新风。

七、嘎查团支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带领团员努力完成党交给的任务。

2、组织团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共产主义精神,树立新的风尚,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觉悟。

3、引导团员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积极投身牧区工作,在各自岗位上诚实劳动,为牧区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多做贡献。

4、了解和反映团员的思想、要求,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维护他们的权益,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各项文体娱乐活动。

5、发展团员、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6、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八、嘎查民兵连工作职责

1、组织民兵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思想上和行动上真正树立起保卫和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的责任感和光荣感。

2、经常对全体民兵进行国防理论和国际国内形势、政策教育,提高战备观念,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3、积极协助苏木镇派出所,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本嘎查社会秩序,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保护集体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组织民兵学科学、学文化、学技术、维护畜牧业生产,发展第三产业,为全嘎查尽快脱贫致富做贡献。

5、精心组织一年一度的民兵训练和整顿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九、嘎查治保会工作职责

1、宣传、教育牧民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组织群众开展治安巡逻、安全检查等群防群治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和防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防范措施。

2、及时向苏木镇政府及公安机关反映有可能危害社会治安的民间纠纷和闹事苗头,并协助苏木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疏导工作。

3、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进行帮助、教育、监督、考察。

4、经常性地掌握嘎查情况,发生刑事案件要及时保护现场,并报告公安机关,积极提供破案线索。

5、做好外来人口和出租私房的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出生、死亡、迁出、迁入登记和人口统计、居民身份证管理。

6、积极组织嘎查牧民进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抢救、疏散灾民。

十、嘎查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

1、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嘎查牧民遵纪守法、注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的发生。

2、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调处各类民间纠纷和轻微治安案件,充分发挥调解委员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的作用。

3、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的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双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

    4、及时化解辖区的各类民间纠纷,对本调解委员会调解不了的复合性民间纠纷、涉及多主体的民间纠纷及时移交苏木镇司法所进行调处。

5、防止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自杀性事件,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掌握民间纠纷发展变化的规律性,不断总结完善防激化的有效方法和经验,经常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治理。

6、加强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做到政治上有人教、思想上有人帮、行为上有人管、生活上有人扶。

7、定期向苏木镇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情况。

十一、嘎查民主理财小组职责

1、监督检查嘎查财务活动。

2、监督检查财会人员执行财务制度的情况。

3、听取和反映群众对嘎查财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审查各项收支并否决不符合财务制度的收支。

5、协助农牧业经营管理部门或者机构对嘎查财务进行审计。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10-08 11: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