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区基层组织工作相关制度汇编
一、牧区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职责
1、了解掌握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动态,研究制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及政策措施。
2、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基层组织建设联席会议或协调会议,研究决定牧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3、检查督促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协调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投入到牧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当中,努力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部门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4、指导和带动牧区基层党组织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5、紧紧围绕发展牧区经济、增加牧民收入、保持牧区社会稳定这个中心任务,不断拓宽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内容和形式。
二、“三级联创”活动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任务:全面了解掌握全旗“三级联创”活动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联创活动的有关情况;受领导小组委托做好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并抓好督查情况的综合、总结工作;对调查研究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分析研究,为领导小组决策提出建议;筹备“三级联创”活动例会和领导小组会议;做好组织协调“三级联创”活动宣传报道工作。
2、基层创建工作小组职责任务:指导苏木镇开展以争创高标准“五个好”苏木镇党委、嘎查支部为内容的争创活动;了解联创活动的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总结和推广联创活动的经验,并注重发现和选树典型;及时发现苏木、场、镇联创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当好参谋。
3、涉牧部门创建工作小组职责任务:指导各涉牧单位开展基层满意的涉牧单位、群众满意的站所活动;了解各涉牧单位联创活动的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总结和推广联创活动的经验,并注重发现和选树典型;及时发现联创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当好参谋。 4、宣传报道工作小组职责任务:负责各新闻媒体联系、配合,宣传报道全旗联创活动的开展情况,好做法、好经验;及时发现、提炼、总结联创活动中的各类典型,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5、政策保障工作小组职责任务:旗财政局要建立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资金,提供开展活动的必要资金;农牧、林水、计划、扶贫、围转等项目部门要加大对基层创建活动示范苏木镇、嘎查的项目扶持力度,确保联创活动有序、顺利开展。
6、督查工作小组职责任务:了解掌握全旗联创活动的进展情况,向各地、各部门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总结推广经验,用典型指导工作;及时发现联创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及时向旗委三级联创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反馈信息,当好参谋;及时向联创办公室的各组提供督查情况及资料,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做好衔接联络工作。
三、 牧区基层组织建设联系会议制度
1、牧区基层组织建设联系会议由牧区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召集并主持召开,牧区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参加。
2、联系会议主要听取牧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情况、存在问题,研究决定涉及牧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3、联系会议每年至少要组织召开1-2次,如遇重要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
4、联系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议题及有关事项一般应在会前1天通知与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
5、联系会议要有专人记录,详细记录会议内容,对需要公布的会议内容要以会议纪要等形式下发传阅。
6、联系会议决定的事项,由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并将决策实施情况及时向联系会议报告,接受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的监督。
四、处级领导“双带双抓”制度
1、处级领导“双带双抓”就是指每名处级领导带一个涉牧部门和一位能力强的科局干部、抓一个“五个好”嘎查和一个相对后进嘎查,把“五个好”嘎查建设成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嘎查,把相对后进嘎查带成“五个好”嘎查。
2、“双带双抓”领导要经常深入所带涉牧部门和嘎查调查了解情况,研究解决所帮带涉牧部门和嘎查的存在问题及困难,并指导“五个好”嘎查开展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相对后进嘎查创建“五个好”嘎查、涉牧部门创建基层满意的涉牧单位。
3、涉牧部门要做好服务工作,为“五个好”嘎查提供好各项服务的同时,帮助相对后进嘎查理清思路,确定发展方向和优势,并以项目倾斜、科技支持、资金扶持等形式帮助其摆脱后进,并每年为“五个好”嘎查和相对后进嘎查引进一项项目,解决一批资金。
4、“五个好”嘎查在巩固其自身成果,积极创建社会主义新牧区,提高牧民生活水平的同时,当好示范,引导和带领相对后进嘎查,寻找差距,整顿提高,使其迈入“五个好”嘎查行列。
5、“双带双抓”工作要严禁流于形式,停留在表面,要切切实实帮助嘎查解决实际困难,为嘎查办实事、办好事,使嘎查整体水平每年有所提高。
五、苏木(镇)党委有关领导、组织部分管副部长、涉农涉牧部门负责人及旗委组织员基层组织建设责任目标制度
为了进一步明确各苏木(镇)党委有关领导、涉农涉牧部门负责人及旗委组织员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职责,确保全旗基层组织建设和城镇党建工作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研究制定了苏木(镇)党委有关领导、组织部分管副部长、涉农涉牧部门负责人及旗委组织员基层党建责任目标制度。
实行定期汇报制度。即:旗委组织部每月、每季度分别向分管书记、旗委汇报一次基层组织建设开展情况,每月形成1期以上基层组织建设动态;旗委组织员每月向分管部长、部长汇报1次各自联系的苏木(镇)、涉牧部门基层组织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开展情况,每人每月形成1期以上基层组织建设专报;各苏木(镇)党委和各涉农涉牧部门每月向联系组织员汇报1次基层组织建设开展情况。
各苏木(镇)党委、涉农涉牧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总结、上报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存在的问题,以基层组织建设专报的形式报送旗委组织部,旗委组织部将通过专报、简报、信息等多种形式进行交流。旗委组织部还将根据定期督查和日常监控的情况,对各苏木(镇)党委有关领导、涉农涉牧部门负责人和旗委组织员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其结果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评优和基层党建表彰的重要依据。
六、涉农涉牧部门“三级联创”活动协调会议制度
1、涉农涉牧部门“三级联创”活动协调会议由牧区基层组织建设分管领导召集并主持召开,旗牧区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及涉农涉牧部门的主要领导和“三级联创”活动主要负责人参加。
2、协调会议主要听取涉农涉牧部门“三级联创”活动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基层满意的涉农涉牧部门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提出今后加强意见,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3、协调会议每年至少要组织召开1-2次,如遇重要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
4、协调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议题及有关事项一般应在会前2天通知与会单位,使其充分准备好汇报材料。
5、协调会议要有专人记录,详细记录会议内容,并将会议内容以会议纪要形式下发传阅。
6、协调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由分管涉农涉牧部门依照职责,认真组织实施,并将决策实施情况及时向旗委分管领导报告,接受监督。
七、牧区基层党建指导员制度
1、每个苏木镇都要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选派熟悉党建工作的人员到嘎查指导党建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发挥作用。
2、党建指导员工作的原则:坚持有利于推动牧区工作、有利于发挥嘎查级组织的作用、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有利于加强管理的原则,做到全面选派与重点选派相结合、选派指导员与部门联系帮扶以及阶段性下派工作组相结合、对选派干部严格要求和给与适当权利相结合。
3、选派的要求和方式:选派工作实行旗、苏木镇两级联动,结合包扶基层工作,全旗所有嘎查都要派1名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工作实行分级负责,旗级机关的选派名单由各部门(单位)推荐、组织部门审核确定。苏木镇机关的选派工作由苏木镇党委统一组织,采取“双向选择”等方式确定。
4、党建指导员的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于牧区工作;有一定的涉牧专长,有较强的服务“三牧”能力;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会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公道正派,作风踏实,廉洁自律。
5、党建指导员的工作职责: 一是宣传党在牧区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牧民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发展意识、民主意识、法制意识,在党的政策指引下推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二是尽快熟悉嘎查情况,掌握民情,倾听民意,及时、全面、准确地向党员群众传达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会议精神,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和社情民意,并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及时总结基层干部群众好做法、好经验。三是及时发现并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消除不稳定因素,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四是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牧区和全旗中心工作,帮助所驻嘎查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力所能及地为牧民群众开展信息、技术、资金和办事服务,努力帮助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五是指导督促牧区基层党组织开展 “三级联创”活动。指导督促嘎查党组织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协调好嘎查两委关系。指导督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指导督促嘎查两委落实村级组织建设和村务运行的各项制度。
6、享受的有关权利:党建工作指导员对所驻嘎查有工作督查权、发展党员培养对象审核权,以及嘎查财务审计建议权,并可参加涉及所驻嘎查工作的苏木镇班子会议。
7、党建工作指导员的管理: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日常管理以苏木镇党委为主,派出单位协助。
八、组工干部联系基层工作制度
1、每2名组工干部联系一个苏木镇,时常深入联系苏木镇调查研究,帮助所联系苏木镇开展各项工作。
2、组工干部联系基层任务:(1)帮助苏木镇理清思路,协助苏木镇制定完善年度工作安排和部署,确定具体的责任目标。协助找准党建工作和经济工作的结合点,督促完成旗委、政府下达的任务目标;(2)经常深入所联系的苏木镇、嘎查、牧户进行调查研究,挖掘“三级联创”活动中的“五个好”苏木镇党委、嘎查党支部,转变生产经营方式的致富能人,生态建设保护环境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典型,并形成内容翔实的典型材料;(3)结合苏木镇、嘎查的办公室和活动阵地的改善,为苏木镇、嘎查设计图表,完善制度建设,整理文书档案,规范文件信息写作格式;(4)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协助苏木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充分发挥旗委组织员的作用;(5)经常和苏木镇领导班子沟通,找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牧民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并形成调研,向部务会提交,部务会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后反馈到苏木镇。
3、组工干部联系基层要求:(1)每名组工干部都要掌握所联系苏木镇基本情况、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状况、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当地的优劣势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并填写基层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每季度向部务会进行汇报;(2)组工干部要把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到的情况进行认真加工整理,对自己力所能及的工作进行分类排队,提出具体帮助的计划安排,向部务会汇报;(3)每名组工干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牧区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克己奉公、勤政为民的意识;(4)每名组工干部联系基层工作要在部领导和基层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每年深入所联系的单位不得少于6次,每位同志要有下基层工作记录、民情日记。做到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5)每名组工干部在联系基层工作中,要发扬组织部门热情、真诚为党员干部服务的优良传统。让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感受到“家人”的温暖;(6)正确处理好部内日常工作与联系基层工作的关系,做到部内日常工作有安排、有落实,联系基层工作有突出成绩,通过部内日常工作带动基层工作,通过抓基层工作丰富完善部内工作,力争两不误,相互促进。
4、组织部将组工干部联系基层工作纳入月评价创造性工作内容,年终对开展联系基层工作突出的组工干部进行评比表彰。
九、涉农涉牧部门“三级联创”活动专人负责制度
1、旗直各涉牧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三级联创”活动,制定本部门“三级联创”活动方案和创建基层满意涉牧部门活动规划,并建立健全活动档案,把“三级联创”活动与本部门业务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同部署、同检查、同验收。
2、旗直各涉牧部门要建立定期联系和沟通的工作机制,部门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本部门、本系统创建活动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要做到有部署、有总结。
3、涉牧部门在抓好本部门、本单位创建活动的同时指导本系统内基层站所的创建活动,提出规范性要求。并结合本部门的业务工作,帮助所包扶苏木镇、嘎查开展好创建活动,经常深入基层进行督促指导,使包扶苏木镇、嘎查各项工作有所起色。
4、各涉牧部门每半年要将“三级联创”活动开展情况和基层满意涉牧部门创建活动开展情况以文字形式报旗委组织部组织二室,组织部将“三级联创”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终综合考评,与年底评优挂钩。